与日信增 | 10月10日

10月10日 | 接受不能改变的

他来的情形怎样,他去的情形也怎样。这也是一宗大祸患。他为风劳碌有什么益处呢?并且他终身在黑暗中吃喝,多有频,又有病患气。(传5:16-17)

“在黑暗中吃喝”希伯来语意思是“在痛苦中活着”,这是对人们痛苦时所表现出来的样子的一种形象的描述。当人内心忧伤时,他们眼睛就好像被一层云遮盖,但是当人内心快乐的时候,他们就容光焕发。光代表幸福喜悦,黑暗代表伤痛。例如,“耶和华是我的亮光,是我的拯救。”(诗27:1)“耶和华我的上帝啊,求你看顾我,应允我,使我眼目光明。”(诗13:3)所以,在黑暗中吃喝,就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是困苦悲惨的。

凡是呈到审判官面前的案情都是又糟糕又棘手的难题。一个没有智慧的法官会备受折磨,并且因忧虑而感到筋疲力尽,因为他不觉得自己对这些难题有任何解决之道。但是一个智慧的人就会说:“我做了谋划,也已经尽力而为了,但是对于我不能改变的事情,我选择接受,只能去忍耐。同时,我会将一切都交给上帝,他知道怎么按照他的意思使事情好转,唯有他能够成就我所 做的工作。”

所以,就像一个法官一样,我们的眼睛和耳朵一定要习惯看见和听见坏的事情,尽管这不是我们想要的。我们不要以为只会遇到让我们开心的好事,这个世界所给我们的并非如此,我们应该预备自己接受坏的事情,因我们知道生活就是这样。那些不想遇到任何难题的人会发现,和那些愿意接受现实并有所预备的人相比,他们的麻烦更多。